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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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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要求,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南昌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7月启动修订《南昌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经开展风险调查、风险分析、应急资源收集、预案编制、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研究审议等环节,于2021年11月印发了修订后的应急预案,现作如下修订解读:

一、修订的背景、依据和目的

(一)修订背景。因2019年南昌市机构改革,南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名称、职能发生较大变化,需重新梳理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职责分工,确保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和各单位能有序履行职责。同时,原有预案的响应流程不清晰,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南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昌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 9007-20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 9009-2015)等标准规范中的相关要求等。

(三)修订目的:规范南昌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提高应急救援反应速度,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预防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南昌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二、修订过程

南昌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7月启动《南昌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准备工作,通过学习借鉴外地好的做法和经验,收集各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因地制宜进行风险调查、风险分析等,在此基础上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初稿完成后,2021年9月征求各部门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10月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11月经南昌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第20次党委会研究通过,于2021年11月29日由南昌市安委办以洪安办字〔2021〕156 号的形式印发实施。

三、重点内容解读

修订后的《南昌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别有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等部分组成。

在总则部分,明确了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是规范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预防和处置各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明确了工作原则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在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部分,明确了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市较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履行职责,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任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市应急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南昌供电公司、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等为成员单位;同时,明确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职责。

在预防预警部分,明确了非煤矿山企业监控、属地政府监控和预警信息报告、预警行动的相关要求。

在应急响应和处置部分,明确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发生较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或者各县(区)政府的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向市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提请启动并实施预案。

在后期处置部分,明确善后处置、保险赔付、事故调查、应急评估的相关要求。

在应急保障部分,明确通信与信息、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经费、应急专家、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治安、物资等方面的保障。

在预案管理部分,明确预案演练、预案修订的要求,当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要对预案进行修订:一是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做出调整或修改,或国家出台新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三是根据日常应急演练和较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行动结束后取得的经验,需对预案做出修改;四是因机构改革需要对应急管理机构进行调整;五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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