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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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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修订的必要性
    2019年开始的机构改革,我市不少市直单位的职能有了较大调整,还新成立了一些部门。原《预案》中对部门职责的明确亟需进行调整和理顺,从而确保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能够按照职责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靠前作为、密切合作,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此外,随着这些年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原有的相关标准、要求和提法越需要进行改进和完善。
    二、修订的过程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根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三定”职责,对《南昌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于2019年11月13日,征求了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共收到20个单位的回复意见,其中13个单位提出了19条修改意见,经市安委办办研究采纳16条,部分采纳1条,不予采纳2条,另7个单位: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南昌市水利局、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南昌市财政局、西湖区人民政府、东湖区人民政府反馈无意见,其他单位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
根据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的修改意见,市安委办对《南昌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并于今年5月14日,在市应急局召开了南昌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专家评审会,邀请有关专家对《南昌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进行了评审。会后,根据评审专家组的意见,市安委办再次对《南昌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调整了预案格式、完善了响应程序、补充了应急避难场所、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指挥部主要成员联系方式等内容,最后形成了《南昌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送审稿)》。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预案包括10部分。第一部分,总则,主要阐述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事故分级分类标准、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应急预案体系。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组织指挥体系和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包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相关部门职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现场应急工作组。第三部分预警及信息报告,包括预警:生产经营单位预警措施、属地政府预警措施;信息报告: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包括应急响应、指挥与协调、现场处置、应急终止 。第五部分,信息公开,包括信息公开程序、信息公开形式。第六部分,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保险及社会救助、事故调查和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第七部分,应急保障,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物质装备保障、资金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交通保障、技术保障、社会动员、应急避难场所保障。第八部分,监督管理,包括监督检查、奖励与责任追究。第九部分,预案管理,包括宣教培训、演练、预案管理与更新。第十部分,附件,包括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应急响应程序以及避难场所汇总表、社会救援力量汇总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成员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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