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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市级救灾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的紧急通知》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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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7日以来,南昌市普降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雨水造成全市12个县(区、开发区)全面受灾。其中县城以农作物受损为主,蔬菜、水稻、鱼塘等受损严重;城区以内涝为主,部分立交桥涵洞、地下停车场被淹,道路交通拥堵,多条公交线路停运及改道。南昌县、进贤县、新建区、安义县大批群众紧急转移安置;湾里区、安义县基础设施损失严重。
    据统计,截至7月13日17时,全市受灾人口451200人,死亡2人,紧急转移安置31709人,其中集中安置4056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1515公顷,其中成灾面积28699公顷,绝收面积9597公顷;直接经济损失63136万元,其中农业损失48334万元。截至7月13日19时,暴雨洪涝灾害造成我市45.1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员超过3.3万人。
    根据《南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5.3  Ⅲ级响应”的“5.3.1  启动条件”下的“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较为重大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中第二款“(2)全市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或在一个县(区、开发区、新区)范围内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符合启动市级救灾Ⅲ级应急响应的条件。
    事实上,暴雨造成的灾害损失还在扩大,截至7月13日21时,全市受灾人口达到470588人,因灾死亡2人,紧急转移安置33837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3260公顷,其中成灾面积31520公顷,绝收面积1007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65015万元,其中农业损失49938万元。
    根据暴雨发展态势和市级救灾响应启动的情况,南昌市应急管理局、市减灾办及时调度灾情,市、县应急部门及时派出了多个工作组赶赴受灾乡镇,指导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广泛开展查灾核灾工作,及时发放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救助,保证受灾地区社会稳定、人心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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