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减灾办、应急管理局、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7月7日以来,南昌市普降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截至7月13日19时,暴雨洪涝灾害造成我市45.1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员超过3.3万人。根据《南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洪府厅发〔2020〕78号)规定,经市减灾委、市应急管理局研究,决定于13日19时将市级救灾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请各县(区、开发区)减灾办、应急管理局和市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南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和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南昌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