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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邓新寿等六位同志给予公务员奖励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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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充分调动我局机关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先进,根据洪组通[2008]18号文件精神“给予嘉奖和记三等功,一般结合年度考核进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我局拟对在2011年度公务员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邓新寿、张玉华、杨蓉、陈雅铭等四位同志给予嘉奖,对在20092011年度连续三年公务员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左娟、叶忠琼、张文涛等三名同志给予记三等功。

若无不妥,请予审批。

 

 

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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