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任命:
陈雅铭同志为办公室主任;
叶忠琼同志为政策法规处处长;
林春鸣同志为综合信息处(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姜昕锐同志为安全监督管理一处处长;
林向东同志为安全监督管理二处处长;
申少明同志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处长;
邹 伟同志为行政审批服务处处长;
左 娟同志为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张玉华同志为安全生产监察员(正科级);
余 立同志为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成建春同志为安全监督管理一处副处长;
汪 锋同志为安全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
邓新寿同志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免去:
张玉华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申少明同志政策法规处处长职务;
林向东同志综合信息处(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职务;
陈雅铭同志安全监督管理一处处长职务;
林春鸣同志安全监督管理二处处长职务;
姜昕锐同志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处长职务;
叶忠琼同志行政审批服务处处长职务;
邹 伟同志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职务;
左 娟同志安全生产监察员(正科级)职务;
成建春同志综合信息处(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余 立同志安全监督管理一处副处长职务;
邓新寿同志安全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职务;
汪 锋同志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