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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录用刘维洁同志为公务员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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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实施对我单位拟录用公务员刘维洁同志进行考察,现把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刘维洁,女,199110月出生,江西南昌人,本科学历,20127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20131月至20143月,在江西金人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从事审计员工作;20146月至今在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从事会计核算工作。

刘维洁同志勤勉尽责,热情服务,团结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宗旨意识牢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对待工作一丝不苟,能吃苦耐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爱岗敬业。面对工作困难,能积极寻求解决办法,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工作业绩,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经审查,刘维洁同志符合报考条件,政审合格,经我局党组研究,拟同意录用刘维洁同志为公务员。

妥否,请批示。

 

 

 

 

              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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