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关于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访问量:

各县(区、开发区)防指,湾里管理局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鉴于当前防汛工作形势,根据《南昌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指决定于9月1日12时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进入正常防汛期。市防指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汛期各项要求,密切监视天气变化,继续做好防汛抗旱、灾后重建各项工作。

                                                          南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9月1日



洪汛电【2020】74号“关于结束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