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政务信息

南昌日报:我市多举措严防烟花爆竹进入寄递渠道

访问量:

春节临近,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稳定,我市要求全面加强烟花爆竹流通领域安全监管,从严从细抓好企业自查和排查管控,采取坚决有效管控措施,落实好烟花爆竹运输“四必查”要求,严防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寄递渠道。

我市要求,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全市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针对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和道路运输相关要求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行动,督促企业落实烟花爆竹运输“四必查”( 检查运输车辆是否具有危险物品运输许可资质证;检查驾驶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检查车辆行驶证,是否安装悬挂危险物品运输标志;检查押运人资格证)工作,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的源头管控。公安部门要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资格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必须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并将《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作为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许可的重要条件。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组织烟花爆竹运输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查处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和车辆相关运输资质(资格),驾驶员、押运员持证上岗情况,严禁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运输烟花爆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我市要求,邮政管理部门组织全市寄递企业按照规定,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全面查找“三项制度”执行、协议客户安全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漏洞隐患,采取坚决有效管控措施,严防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流入寄递渠道;加强对物流、寄递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面落实安检制度、验视制度、实名制度,加强物流、寄递的源头把控关,做到验视封箱、件件过机、存疑复检。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非法邮寄、非法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违反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烟花爆竹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等行为,均将依法受到严厉处罚。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