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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曙局长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集中学习辅导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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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下午,省应急管理厅举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集中学习辅导培训会,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余钢对宣贯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强调,省应急管理厅政法处处长徐长根进行辅导解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曙等在家局领导及全局干部职工参加。

余钢指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即将于9月1日施行,省安委办已经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提出了要求,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宣贯工作。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学习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融入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等工作的开展,认真组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学习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别是对换届后新上任的领导干部更是要把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深学透。二是要加大普法力度,宣贯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从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监管人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的高度,以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切实增强各地各部门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法治意识,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强统筹部署,贯彻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新思想、新理念,在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整治等工作中贯彻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风险叠加时期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徐长根从“突出政治引领、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动政策入法、增强政策运用的刚性”,“重构责任体系、拉紧安全责任链条”,“紧随科学前沿、吸纳优秀安全理论成果”,“衔接相关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聚焦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推进联合联动、形成强大监管合力”,“加大惩处力度、首违也罚成罚则主流条款”,“创新处罚制度、按日连续处罚闪亮登场”,“关注基层建设、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等十个方面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辅导培训。

来源:局新闻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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