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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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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市机构改革方案,自然灾害救助职责从市民政局调整到市应急管理局。为做好机构改革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有必要对现行的《南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16年)进行修订。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主要内容
    修订主要内容涉及以下4个方面:
     1、进一步明确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市减灾委为市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配合省减灾委员会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明确市减灾委办事机构市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
     2、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组组成及职责。根据历年应对自然灾害工作的实践,对启动应急响应后成立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组进行了调整,成立综合协调组、灾情信息评估组、抢险救援组、生活救助组、综治安全维稳信访组、医疗防疫组、新闻宣传组、灾后重建组等8个工作组,并对工作组组成单位、组长单位和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
     3、进一步明确启动响应后的响应措施。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并明确了响应措施。
     4、相应调整了市减灾委部分组成单位和名称。根据工作需要,将市委政法委、市委信访局、市委网信办、市国资委、国网南昌供电公司等单位纳入自然灾害救助相应工作组,并根据机构改革调整情况对相关单位名称进行了更改。
    二、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2020年3月31日,市减灾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对<南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共50份,收到反馈函50份。其中,10家单位共提出修改意见12条。针对12条修改意见,市减灾委办公室进行了专门的研究,最终采纳9条,部分采纳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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