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当事人名称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违法行为 |
违法条款 |
罚没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机关名称 |
1 |
江西一方天江药业有限公司 |
91360108MA362C9H82 |
企业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组织审查并形成书面报告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 条 |
1 |
(洪)应急罚〔2022〕 52 号 |
2022 年 7月 6日 |
依据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南昌市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