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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00193号提案的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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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少云委员:

转来《关于加强对突发卫生事件物资储备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应急管理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现根据我局工作职责范围,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1.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19]31号),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提出市级自然灾害类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自然灾害类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市民政局根据市级自然灾害类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自然灾害类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市应急管理局不负责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对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2.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洪办字[2019]28号),由市卫健委承担卫生应急工作,负责市级卫生应急队伍的组建,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根据《南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洪府厅发20168号,该专项预案已明确由市工信委、市商务局负责应急疫苗、药品设备和器械、消杀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产组织、储备和调度;组织市场物资供应,确保市场稳定,维护市场秩序。

综上所述,我局无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储备管理职能。

2020年8月25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

承办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承办人:李箫筱;联系电话:83986171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00193号提案的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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