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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南昌市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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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南昌市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35

 

 

南昌市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紧扣省委“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为主线,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抓手,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建设,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主要目标是: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开展九大专项整治行动

1.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集中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越界开采、以勘探名义实施开采,安全防范等七类措施不到位;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等重大隐患治理不到位;长期停产停建的矿山复工复产前验收程序不到位等问题。

2.烟花爆竹安全整治集中治理分包转包企业生产线、工()房以及其他形式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同一厂区内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建立健全化工项目联审联批机制,严格把好项目立项、选址、安全、环保准入关口,严格控制新建化工项目增速。集中整治未及时开展园区整体性风险评估评价的化工园区、重大风险功能区,未安装或擅自停用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或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辨识、管控措施不到位,动火作业、受限空间等八大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化工企业“打非治违”不彻底等问题。

4.城市运行安全整治集中整治功能区基础设施、通讯网络线路、商业综合体、高空广告牌、综合交通枢纽(含站场)、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地下管廊、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渣土受纳场等安全问题。

5.交通运输安全整治集中整治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校车等交通运输安全。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有效管控,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督检查、交通基础设施、车辆动态监控监管、安全运行应急管理等工作。加强农村客运班车、长途客车、出城公交、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的监督和管理,严禁超员超载超速,严禁站外接客,严禁非法载客。特别对桥梁、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山区公路和易发交通事故路段,采取设立安全警示标牌、设置缓冲带、加装防护装置和专人看护等措施,强化重点管控;同时,加强上路执勤和巡查力度,针对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做到逢车必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

6.消防安全整治围绕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石油库、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以及合用场所,老旧住宅,群租房,文物古建筑等六类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两个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大型租赁公寓、连片物流仓储、施工工地“三个专项治理”。

7.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整治集中整治包括市政工程、房屋建筑、道路、铁路、港口码头、机场、水利、火电厂、水电站、输变电、各类开发区、旅游景区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8.冶金行业安全整治集中整治金属冶炼企业检维修作业无制度、无许可、混乱无序,公共场所设置影响高温熔融金属(液渣)作业,起重机械不符合要求,盛装液态金属(熔渣)的容器未进行定期探伤检测,炼铁高炉炉基有积水,外委施工无管理制度,煤气管道未设置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等问题。

9.特种设备安全整治集中整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努力解决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低、设备使用管理状况差等问题。

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以摸清底数为基础,明查类别、建立台账、明确措施;以彻底清零为目标,分类整治、落实责任、高压执法;以源头管控为关键,严格工艺准入、严格规模准入、严格规划准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责任到位、合力到位、制度到位、保障到位。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0.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8个督导组,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实现全覆盖、全过程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移交被督导地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将督导结果纳入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11.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南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并纳入“三定”规定,推动制定落实安全监督管理权力责任清单。

1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抓好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继续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推动企业开展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过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运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全面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重点实施“双千示范”工程,每个县(区)开发区(新区)各选择10家企业试点,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力争用三年时间,全市所有规模以上企业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水平。

13.加强安全生产考核。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推动各方安全责任落实。

14.严格实行约谈制度。对发生重大事故、连续发生较大事故、违反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所在地政府分管负责人,由市政府领导或安监部门进行约谈。

15.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四不放过”、“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三、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16.推进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落地生根。按照《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狠抓贯彻落实、督促检查,确保完成2018年改革任务。督促各县(区)在六月底之前出台贯彻实施办法。

17.研究制定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中办、国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意见。

18.完善市安委会运行机制。参照省政府的做法,调整市安委会的领导和组成部门,设立安全专业委员会,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牵头抓总、行业领域安全专业委员会分线协调的工作机制。

19.创新安全责任落实制度。控照省安监局的要求,制定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

20.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改进安全生产督导督查、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和问责约谈等制度措施。

21.改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

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22.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落实2018年出台的《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推动县(区)、开发区(新区)积极运用解决安全生产区域性问题。

23.完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完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领域制度措施,执行省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解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安全生产标准缺失问题。

24.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继续推行“五个一批”(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执法检查,依法运用查封、扣押、停电等强制手段,推动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

25.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安全监管执法手册》为基准,推动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制定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制度,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

26.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着力解决事故调查处理周期长、落实差等突出问题。

五、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27.严格规划准入。园区规划必须纳入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规划,化工园区必须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其他园区必须制定安全生产专篇,努力将园区安全与周边公共安全的相互影响降到最小。严格实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各类园区在招商引资、上项目时要严把安全生产关。

28.严格项目准入。从严把牢危险性较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用地和建设关,坚决做到不安全的规划不批、不安全的项目不建。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审批责任。

29.淘汰落后工艺。督促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定期更新、淘汰危及安全生产工艺、设备,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立项审批;对现有的生产企业,纳入限期淘汰范围。

30.淘汰落后产能 。严防使用中频炉的铸造、锻造、特种钢、机械制造企业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加强对钢铁轧制企业的管控,确保钢坯来源合法合规。强力推动落后小矿山、小化工、小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关停退出。

31.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系统排查辖区安全风险,根据行业规定和标准绘制“红橙黄蓝”四色风险分布图,盯住高风险企业、高风险工艺、高风险设备设施,逐一落实管控责任措施。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公示公告和清零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

32.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把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积极运用信息化、物联网等技术,加强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安全监测监控,推进提升防范管控智能化水平,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33.实施烟花爆竹企业整顿。按照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实施方案,推动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顿

34.实施小化工企业清理整顿。按照全省小化工企业整顿退出实施方案,坚决遏制小化工企业快速增长的势头,严格实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实行“一票否决”。

六、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35.强力推进职业卫生监管执法。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署,结合省、市“安全生产执法年”的要求,在全市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把尘毒危害严重超标的行业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主要对近几年已经开展专项治理的水泥制造、石材加工、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汽车制造、铅蓄电池生产等尘毒危害严重行业企业开展重点执法。

36.继续深化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将非煤矿山、化工、金属冶炼、建材等尘毒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作为重点,继续深化尘毒危害专项治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控制尘毒危害。积极引导尘毒危害严重企业加强工程技术防治措施,加大危害防治资金投入,加快工艺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淘汰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切实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执法,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37.改革创新职业卫生监管体制。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市委 市政府《实施意见》,“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从监管体制机制上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38.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实施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监管监察保障能力和信息化“一张网”等工程,加快非煤矿山矿山、危化品监测监控和预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科技行动。

39.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常态化建设。坚持与企业管理创新相结合,不断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行为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和现场环境标准化。

40.继续加大安全投入。管好用好中央和地方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专项资金,推动各地方政府加大安全投入,不断完善国家、地方、企业相结合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投入专项检查。

41.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推进安全文化“七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培育一批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推进考试体系和考试点建设,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制度。

42.提高安全生产专业化水平。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选拔和培养,鼓励参加省内大专院校增设的安全工程学科。

43.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制度,积极培育和扶持第三方提供规范的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险。

44.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建立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45.加强应急管理。重点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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