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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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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康。为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推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现代化,依据江西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连续五年将安全生产事故考核指标控制在省安委会规定范围内。在社会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已由2010年的259人下降到2015年的234人;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亿元gdp死亡率为0.06,比2010年下降25%。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经济稳步增长,事故逐年下降”的良好态势。

1:南昌市“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2010年实际数

十二五期末规划数

2015年实际数

1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

259

250

234

2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08

0.13

0.06

3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9

0.71

0.6

4

较大事故起数

3

5

3

5

工矿商贸死亡人数

16

21

13

6

工矿商贸较大事故起数

0

2

1

7

道路交通死亡人数

235

216

221

8

道路交通较大事故起数

3

3

2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年来,我市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向横纵延伸,2014年和2015年,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南昌市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南昌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意见》,将安全生产责任向党委领导以及政府、部门其他分管领导延伸,并明确了建设政府“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任务,将安全生产责任向乡镇和企业延伸。目前我市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成了全覆盖,规模以上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完成率也达90%

(二)夯实安全基础,推动“一项创建”和“三个基地”建设工作的开展。为提升全市的本质安全水平,五年来,我市积极争取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支持,主抓了“一项创建”和“三个基地”的建设。“一项创建”即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2013年,委托国家安监总局研究中心,结合南昌实际,编制了《南昌市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规划》,并于2014年通过了专家评审。“建设三个基地”即建设应急救援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宣传培训基地。为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经多方考察和调研,建设了集宣传、教育、培训、考核为一体,采用声、光、电等高科技手段模拟真实场景的全国一流的应急救援、警示教育、宣传培训三个基地。2014年,警示教育和宣传培训基地已经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其现场体验式教育模式和无纸化培训考核系统都走在了全省前列,其中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还被省安监局授予“江西省安全文化主题宣教基地”荣誉。另一个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作,目前资金已全部到位,主体工程正在建设中。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五年来,持续组织开展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水上非法运输专项整治以及工业园区“强管理、治隐患、防事故、保健康”专项整治等工作,并及时召开调度会,通报和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持续保持“打非治违”工作高压态势。“十二五”期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市始终将“打非治违”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执法标准,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如在2015年开展的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市共打击非法违法行为288起,整治违章违规行为594起,停产整顿211家,暂扣吊销证照8个,关闭取缔31家,罚款41.1万元,追究刑事责任1人。

(五)全面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以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积极开展集中咨询、应急救援演练、知识竞赛和安全知识“六进”等各项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同时,结合南昌实际,开展了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乡镇、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主题街区以及全国“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多渠道、全方面的提升了全民安全文化素质。

二、十三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十二五”期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虽逐年减少,但事故总量仍然过大,五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598起,死亡1204人,(不含火灾事故)较大事故19起。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等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交通等环境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日趋明显,安全生产保障难度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与自我防护能力亟待加强,部分企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超高层建筑、城市地下管网以及地下轨道交通等施工、运行与管理的新老安全生产问题聚集,安全风险加大,面临重大考验。

三是安全生产监管技术落后。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技术支撑能力不足,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依靠行政管制、人盯死守的传统监管方式和手段矛盾突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科研、检测检验、评价咨询等技术支撑机构服务能力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滞后,专业机构人员缺乏,装备设施、物资储备严重不足,应急救援能力急待提高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对于安全生产空前重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了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二是依法治安法制建设日趋完备。全国人大修改完善并颁布了新的《安全生产法》,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推进,与城乡一体化发展同步推进,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规政策依据。三是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市县乡三级安监队伍不断充实、安监力量逐步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履职机制不断完善,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教育和各类培训极大提升了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城市发展、安全运行的理念得到增强,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为主线的责任制不断完善,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和责任基础。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打造核心增长极为主题,以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安,坚守红线意识,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聚焦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聚焦安全科技引领驱动,聚焦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和损害群众安全健康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历史性转变,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基本原则

深化改革,推动创新。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跨行业跨领域安全生产协同创新发展。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契机,突破一批重点领域关键共性安全技术,实现管理方式由依靠人盯死守向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科学监管、依法行政。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业能力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安全监管监察职责,推进政府监管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现管理手段由行政强制向法律和经济手段转变。

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把安全生产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管理时序由事后被动向事前主动转变。

风险管控,关口前移。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和能力建设,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实处,实现管理对象由防范事故向消除隐患转变。

安全惠民,促进和谐。将保障民众生命安全与健康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改善作业场所环境条件,让社会公众公平享有安全成果,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权益,实现管理内容由降低伤亡事故向降低伤亡事故与保障职业健康并重转变。

(三)规划目标

2020年,全市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有效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安全生产总体状况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基本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现代化综合治理体系。

2:“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累计降幅

1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10%

2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10%

3

较大事故起数

10%

4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40%

5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19%

6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6%

四、主要任务

(一)坚持依法治安,着力完善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和市场自主共同制定标准的新模式,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修订程序,建立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适时转化机制。鼓励大型企业和高新技术集成度大的行业,建设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制定严于国家、行业、地方的企业标准。

2.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 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和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认真调查分析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和管理原因,有针对性地健全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简政放权的同时,确保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不放松。

(二)突出治本攻坚,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治本攻坚,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切实降低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道路交通。持续开展客运、货运、危化品运输等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大力整治公路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安全设施,依法强化综合治理。落实新改扩建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完善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配置标准,提高客货运输车辆运行安全性能。推动危险货物运输车专用停车场地建设。强化电动车辆生产、销售、登记、上路行驶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客运、危险品运输、工程运输车辆等道路运输重点管控车辆及其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完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体系。落实接驳运输、按规定时间停车休息等制度。规范非营运大客车注册登记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改革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培训考试机制,加强营运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

 2.非煤矿山。严格非煤矿山安全准入,严格安全审查和许可,完善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开展非煤矿山基本数据普查,推动非煤矿山图纸电子化。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使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全面完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任务。

3.危险化学品。所有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开展化工园区区域性安全评价,实施园区安全管理一体化建设,优化空间布局,严控安全容量,保障安全距离。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化工园区外企业不得改、扩建,限期搬迁进园入区。推动在役和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定量风险评估。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距离普查,针对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生产无保障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关停。建立危险化学品分级管理机制,对风险高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全面完成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专项整治,构建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安全规范的化工园区管网建设。

4.烟花爆竹。大力提升烟花爆竹基础设施,以空间布局、机械安全、坑道防护、安全管理为重点,严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推动企业改造提升,实现重点涉药工序机械化生产和人机、人药隔离操作。深化烟花爆竹“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专项治理。进一步合理控制生产企业数量,淘汰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5.建筑施工。持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预防坍塌、深基坑、高支模等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标准化。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市场准入、市场违规行为查处、诚信体系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处罚相结合的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转包、违法转包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市场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场容场貌秩序化、现场防护标准化的建筑施工安全综合防控体系。

6.特种设备。持续开展电梯、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大型游乐设施等隐患专项整治。分类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故障统计制度,将安全监管重点从控制事故率逐步转移到同步降低事故率和故障率。建立以风险管控为核心的特种设备监测、评估、预警、处置机制。

 7.工贸行业。持续开展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冶金煤气等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和商贸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企业中毒窒息应急救援风险告知制度。实施高温液态金属吊运、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粉尘防爆等安全技术改造。推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在企业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等全流程和全产业链综合安全保障试点。加强工贸企业内部焦化产品、煤气、涉氨等危险化学品和冶炼、电解、铸造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强化外委外包工程安全风险预警。健全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受限空间作业、交叉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规范。完善非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机制。

8.消防火灾。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每年开展一次以上的专项治理行动。紧盯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城市大型综合体等重点领域,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鼓励其采用高于国家标准的设防等级,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进一步完善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分级挂牌、公示曝光、跟踪治理等机制。对区域性火灾隐患,科学制定规划进行整治。严格管控源头,避免在城市规划建设中产生新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管理和社会综治平台。持续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推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健全基层消防组织机构。完善“96119”举报投诉机制,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

 9.城市运行安全。加强城市地上地下建设规划统筹,落实安全保障条件。开展城市安全风险源普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完善城市燃气等各类管网、排水防涝、交通、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标准。建设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道路桥梁、地下工程等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平台。加强对城市隐蔽性设施、地上地下管廊、渣土消纳场等的监测监控。加强轨道交通与同类型项目和周边公共设施的统一布局,科学预测轨道交通客运量,制定完善应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严格轨道交通试运行基本条件评审制度,确保信号、车辆、通信等关键系统集成设施设备、运营组织等达到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要求。

10.水上交通。持续开展水上非法运输等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完善船舶自动识别和远程跟踪、重点水域水上指挥联动等系统,加快内河船岸通讯、监控系统建设。全面提高水上救助能力。

11.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装备投入和监理人员的技能培训,推进农机安全监理队伍规范化建设,完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规范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加强上道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在用农业机械年度检验和安全监理,全面提高农机“三率”水平,深入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严格渔船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船用产品检验,完善渔业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完善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普遍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增强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效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管理,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采取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措施,推进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2.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以生产经营单位为排查治理责任主体、政府部门为督促执法主体和社会公众为监督参与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企业建立以隐患分级标准、责任清单和奖惩制度为核心的内部隐患排查制度,积极开展隐患拉网排查、挂牌整改、档案管理和追踪督办,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突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无缝化和动态化管理,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3.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企业和个人安全诚信系统,把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实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社会征信系统对接,向社会公示,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四)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1.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普查。全面掌握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数量、分布、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及其浓度(强度)、职业人群接触情况、职业病患病情况、职业卫生防护措施情况。确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警职业病危害程度及趋势,指导和实施职业病危害干预措施,为职业病预防及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推动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研究。推广使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危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治。

2.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内容,提高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效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改善企业作业环境,减小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细化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规范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强化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推动职业病高危企业建设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在线监控网络,实时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的使用状况。

3.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职业病防治技术与装备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体系建设,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考核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将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做到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治理。

(五)实施科技强安,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

1.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的应用。把发挥政府推进基础性、前沿性科学研究的保障作用和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参与的安全技术研发体系。完善安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健全安全工艺、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的市场激励和政府补助机制。大力推广成熟、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提高安全装备的整体水平。

2.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坚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大力实施“互联网+安全生产”科技战略,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统一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基础设施和网络系统。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和运用,实现跨部门、跨地区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提升重大危险源监测、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预警监控能力。推动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建设安全生产智能装备、在线监测监控、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等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等企业建设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深入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到2020年,建成一批“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企业。构建“建设集约化、应用平台化、数据集群化、服务社会化”的智慧消防建设运行模式,为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提供信息支撑。

(六)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至2020年底,健全我市县(区、开发区、新区)一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完善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全面落实编制、职责、人员、经费。大中型企业、三大高危行业落实专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应急管理专职人员。

2.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设覆盖政府、部门、企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相互衔接“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应急预案报送、备案制度,全市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率达100%,应急预案质量明显提高;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型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三大高危行业企业每半年、其他生产经营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演练。

3.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成中核安全生产培训演练基地,推进其成为全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及考核中心,为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演练工作夯实基础。推动全市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公安消防全力推进综合应急队伍建设;依托大型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建立专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骨干、基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4.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完成市、县(区、开发区、新区)两级安全生产应指挥平台建设,建设三大高危行业、重大危险源的动态视频监控及预警预报系统;实现省、市、县(区、开发区、新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5.增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力度。至2020年底,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力争市、县(区、开发区、新区)以及我市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6.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法制化进程。推动我市、县(区、开发区、新区)两级应急管理工作与日常监察相结合,建立规章制度,将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管理、队伍建设、装备配备及定期演练等项目纳入县区安全生产日常监察重点,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由处置向预防、由应急向常态转变,有效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七)不断改革创新,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水平

1.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考核范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加快安全生产责任向乡镇、重点村延伸,确保“五级五覆盖”。制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理顺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安全监管与行业监管的职责关系,明确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责任边界。创新事前预警、事后事中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建立事故性质界定科学、事故查处依法依规、预防措施全面务实、责任追究切实到位、社会监督渠道畅通、结案评估及时有效的事故查处工作新常态。

2.加强执法保障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实现市、县全覆盖,落实自贸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海关监管区、港口等功能区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执法人员选拔条件,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实训考核,建立以依法履职为标志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能力评价体系,建立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80%。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高等院校的合作,选派安全监管干部参加安全技术类专业的继续教育。把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纳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系列,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改善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保障基层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统一配置执法服装,满足执法工作需要。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赋予相应执法权,并在机构、编制、经费、装备等方面提供保障,使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与职权能力相一致、相匹配。

  3.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力。进一步规范市、县安全监管执法内容,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清单方式明确每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权和责任,制定工作流程图,并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府公告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缺位、不越位。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方式,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实施第三方协助监管检查的机制,推行联合监管、派驻执法、委托执法,构建纵向有市、县(区)、乡镇(街道)分级监管,横向有政府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纵横交叉、责任明晰、信息互通、实时监控的立体网格化动态监管机制,完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积极探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差异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对同类事项进行综合执法,降低执法成本,提高监管实效。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评估执法效果。

(八)加强宣传教育,着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1.构建安全发展价值体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理念,建设以“生命至上”为核心的安全发展价值体系。拓宽安全生产现代化传播途径,加强安全生产舆论正向引导,扩大安全新闻影响力,传播安全正能量。开展“安全生产月”、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科技活动周”和“安康杯”等多载体的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安全生产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计划,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师资人员的配备和培养,鼓励中小学开办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课堂,强化基础阶段安全教育。加强安全培训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建立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复训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产业工人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建立高危行业农民工工前强制性安全培训制度。

2.构建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文化精品创作,制定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导向目录,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好作品。创新安全生产文化服务方式和手段,促进安全生产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提高安全文化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安全文化产业。充分借鉴兄弟城市优秀安全文化成果,促进安全文化交流。完善安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

3.营造惠民安民共建共享环境。完善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知识技能、案例警示等投放力度。大力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安全主题公园、安全主题街道、安全体验馆、安全教育基地、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建设。推进城乡安全文化一体化发展,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推动安全文化设施向社会民众开放。

五、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程

1.建设以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基础,集隐患排查治理、行政执法和诚信管理于一体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2.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分级实施地方标准。

3.建立企业以隐患排查责任清单、分级分类标准、闭环管理和奖惩制度为核心的隐患排查治理示范工程。

(二)危化品、烟花爆竹行业治本攻坚工程

实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建立全市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地图系统,开展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示范和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示范,建立全市化学品危险特性基础数据库和在线报送系统。

(三)安全科技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建设一批“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企业。

(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工程

建成中核安全生产培训演练基地,推进其成为全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及考核中心,为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演练工作夯实基础。

(五)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改善乡镇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执法工作条件。补充配备现场监督检测、调查取证分析、应急值守和处置等专业执法装备,配置更新执法执勤、专业检测和应急救援指挥等必备业务车辆,完善事故鉴定分析、专用设备保管、执法文书档案、复议听证等执法业务用房。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考试基地建设工程

1.建设市级安全生产综合教育实训及考试考核基地。

2.建设具备实操实训、预测预警、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功能的市级综合技术支撑基地。

(七)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程

1.突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严重危害劳动者生命和健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矿山开采、石材加工、金属冶炼、家具制造等粉尘、毒物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2.加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度

各级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成立规划实施领导机构,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目标指标。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制实施本级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并把专项规划纳入地区重点规划范围。规划实施责任主体要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规划目标责任体系。

(二)健全规划推进机制

建立横纵相连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在规划推进工作中的任务分工。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规划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等综合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税、产业、价格和投资政策,科技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的研发与示范支持,工业部门要加大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力度,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承担好规划赋予的重点任务。

(三)定期开展考核评估

加强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跟踪分析。在2018年、2020年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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