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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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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推进和谐平安南昌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遵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做好全市“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围绕实现由持续稳定好转向明显好转的总体目标,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不断加大安全投入、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方式,圆满完成了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并评为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

(一)规划目标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一是事故死亡人数大幅下降。期末与2005相比,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从332人降至259人,下降22%。自2007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四年实现了同比下降,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二是实现了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目标。“十一五”期间共发生死亡3—9人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10起,死亡33人,没有发生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十五”期间相比分别减少17起、70人。三是相对控制指标情况。2010年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22,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为0.96,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5.21,三项相对指标分别比2005年下降67.5%、21.3%和53.6%,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期末目标。

(二)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安全生产法规体系逐步健全。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南昌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等重要文件,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和机制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定期通报预警、述职约谈和“一岗双责”普遍推开,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进一步强化。

(三)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安全生产机构队伍建设有所加强。“十一五”期间,市、县区两级安监机构得到进一步加强,县区安监局全部成立了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全市安监机构人员从2005年的128人增加到386人。市安监局职能得到进一步拓展和完善,成立了南昌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增设了职业卫生健康处和行政审批处。同时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市高危行业的底数。

(四)不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取得进展。烟花爆竹行业安全整顿全面铺开,生产企业从16家压缩至11家,推动了批发经营企业开展新标准整改达标工作,零售经营网点全面实施了安全经营示范达标工作;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淘汰落后工作取得明显进展,非煤矿山数量从2005年的322家减少至2010年的229家,其中采石场由24家减少至12家;危化品生产单位“退城进郊”搬迁改造和转产、关停以及“进区入园”工作有力有序,共搬迁7家,停产8家;道路交通危险路段隐患治理和重点车辆管控,水上交通“渡改桥”以及其他重点领域源头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五)加大安全投入,创新监管方式,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得到提升。从2008年起,市政府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从500万元增至800万元。启动建设了“数字安监”信息系统,完成了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三大平台、八大功能系统软件的建设,并依托光纤宽带线路对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三大高危行业的部分重点企业实行视频远程实时监控,有效提升了安全监管效能。

(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全民安全素质有所增强。为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在注重抓好监管队伍学习培训的同时,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宣传教育活动。“十一五”期间,在全市继续开展了安全文化“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和“进农村”工作,开展了“本质安全型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三项创建活动,制作了120多块安全知识展板在全市各园区、社区和企业进行巡展,普及安全常识。市各媒体充分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定期通报安全生产形势,传播安全生产信息,播放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片,开辟安全生产常识宣传专栏,加大舆论宣传及监督力度。通过几年努力,从业人员和社会各方面的安全常识和意识逐步提高。

“十一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全民安全意识还比较薄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比较突出,安全生产隐患仍然大量存在等。这些都是需要在“十二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内需要关注和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十二五”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一)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防范压力仍然很大

一是事故总量和和死亡人数仍然偏大,进一步压缩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的空间越来越小。2009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890起,死亡262人,平均每天发生事故5起。尤其是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已经连续同比下降,今后继续下降空间越来越小,给事故防范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现状尚未得到根本转变。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欠帐比较严重,尤其是一些老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生产保障和管理水平低,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淡薄。一方面成为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地带,另一方面点多面广,给安全监管带来困难。而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尤其是乡镇一级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现场检查,机动执法,取证听证,应急处理等各环节的配套监管执法能力不能满足需要。

三是安全监管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的挑战。南昌轨道交通建设已全面辅开,安全监管面临着一个全新的高危领域,需要不断探索新的监管措施和手段;职业健康监管职能移交以后,面临着法律法规修订不到位,配套措施不能跟上,给安全监管部门执法监督带来困难和挑战。

四是相对落后的安全保障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和谐平安需求矛盾凸显。公众对自身生命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不断提高,但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科技支持水平,执法服务水平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仍难以满足实际需要。

(二)做好“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一是市委、市政府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十二五”期间,民生问题将提至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安全生产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政绩业绩考核中的权重将进一步加大,各级党委、政府必将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战略的实施以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为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结构性的突出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尤其是随着南昌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推进服务业和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以及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势必有利于淘汰高风险、高能耗产业,推进安全生产的源头治本。

三是“十一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了良好基础。经过“十一五”共五年时间安全生产投入成效的积累,企业安全设施、政府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十二五”全市安全生产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战略,坚持安全发展,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发展的基础上;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提高风险防控水平,提升公共安全素质,保障全民职业安全健康权益;坚持综合治理,加强监管执法,强化专项整治,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有效减少事故总量,切实改善作业场所环境条件,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由明显好转向根本好转迈进,为实现南昌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建设和谐平安南昌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事故风险防控水平、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公共安全素质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治理的目标。

1、相对控制指标:以2010年实际数为基数,到2015年,全市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7%以上,控制在0.13以内。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6%以上,控制在0.71以内。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2%以上,控制在3.54以内,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下降10%以上。

2、生产经营性事故控制指标: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内。

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到216人以下,较大事故起数下降10%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水平

1、加强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市、县二级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重点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凡年度国内生产总值超亿元以上的乡镇必须设置安监站,其余乡镇必须配备专职安监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和明确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和程序,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一线安全生产监管作用;鼓励和引导省、市级工业园区设立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并将其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监管体系,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监察网络。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制度,探索和尝试把安全生产专家引入监管和服务领域,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建立“政府引导、社团组织、企业自主、专家参与”的检查督查工作机制,进行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同时,完善“权责明晰、绩效管理、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对专家的权责与奖惩作出专门规定,并使其细化,充分调动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尝试推行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合同服务管理,扶持建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组织,加强政策引导,推进安全生产产业化。

3、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方式。充分发挥“数字安监”技术平台支撑作用,运用信息管理技术,进一步拓展安全监督工作的覆盖面,强化监管水平,提高监督效率。强化远程监控和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系统,将安全生产信息与电子地图有机结合,使监督机构通过应急指挥与辅助决策系统更加直观、清晰、快速的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实现安全生产的数字化与科学化的监管。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的职责关系,强化综合监管的监督约束职能,探索建立“小监管、大监察”安全监管监察新模式。

4、加强安全工作立法和执法监督,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水平。“十二五”时期,针对国家和省安全生产立法情况和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增强立法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强化执法监督,重点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律审核把关工作,杜绝出现错案和行政败诉案件。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1、严格安全准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督促落实项目审批监管的责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面安全责任,依法整治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

2、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在全市企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由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情况进行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向当地银行业、保险业、担保业、证券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至2012年底,全市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全部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鼓励有条件的运输船舶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大型起重机械、大型特种设备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3、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全市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和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推动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安全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实行安全隐患分级监管,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1、危险化学品。制定完善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并制定相应的进区入园政策。实施化工企业进入园区专项行动。十二五期间,新建化工项目必须全部进入化工集中生产区或产业集中区域。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2、烟花爆竹。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化、机械化、科技化和集约化建设,深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示范达标工作,全面改善规范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深化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运输及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改变工房用途等违规生产专项治理。

3、非煤矿山。继续实施资源整合,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其中30%的采石场达到安全标准化四级以上水平,70%的采石场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所有采石场全部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技术和装备。

4、交通运输。加强交通流量大,交通事故多发及长上坡、长下坡、急转弯等危险路段,重点水域,重点航段,道口的安全监管工作;以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和净化农村道路通行环境为突破口,全面扭转农村道路和国省道涉农路段的交通事故多发态势;强化乡镇政府对渡口安全管理职责,开展农村渡口标准化建设,严厉打击非法渡口以及人车混渡等非法渡运行为,在重要水域和非法渡运突出的地段安装远程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监控。

5、建筑施工。建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信息化网络平台,推广应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用软件”;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等节点的安全监管;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实施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建立地铁安全施工和运营监管模式。

6、城市燃气。重点做好天然气转换改造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天然气来气方向、门站位置、输配管网现状、用户的性质和分布状况等不同情况,制定详细的转换方案,确保我市天然气转换改造安全有序。

7、冶金、有色、建材、电力。实施冶金、有色、建材、电力等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对冶金煤气回收使用、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硬件管理,实现生产工序标准化、安保设施标准化、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操作标准化,危险部位监管标准化,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化、规范化安全管理。

8、特种设备。实施起重机械、压力管道、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健全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为主导,检验检测机构为支撑,综合执法机构为基础,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为补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体系。

9、消防、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住宅改建、工业用房集中区域火灾隐患,杜绝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实施拖拉机和农用挂车加装灯光信号装置、粘贴农机安全反光标识、加装拖拉机制动贮气泵及管路装置等安全新技术措施改造。

(四)强化职业危害监管,创建健康作业环境

1、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监管体系,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加强市、县监管机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建设,充实技术人员,落实工作经费,配备执法装备、设备和仪器以及通讯、交通设备和工具。以职业危害严重的家具、皮革、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入手,认真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责任,把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业绩考核范畴,逐级抓好考核与责任落实。

2、严格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建立覆盖全市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信息管理系统,作业场所存在可能使劳动者接触到粉尘、化学性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导致职业病的各种有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申报职业危害情况,并建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档案;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取得职业卫生安全生产许可证

3、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推进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矿山开采、冶炼、水泥制造、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箱包加工、皮革加工、制鞋、五金电镀、家具制造、玩具制造、电子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等生产企业,特别是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企业,要严格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检测制度。到2015年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80%以上,粉尘、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4、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危害知识培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将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纳入职工安全培训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维护职业安全健康权益意识,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1、完成南昌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功能,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系统,提高本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2、初步建立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基地。依据南昌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各级政府部门、各类企业现有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通过整合资源、调整布局、补充人员和装备,建立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业应急救援和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基地。

3、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高危行业集中的县区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并加强各类应急管理机构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事故的合力。

4、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平台体系。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搞好政府、部门、企业以及社会等相关应急预案的对接与协调,构建覆盖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不断开拓社会化保障渠道。严格制定保障措施,实现“定人、定责、定位”,确保各种应急救援物资在处置突发事件时,拉得出、联得动、用得上。

(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1、尝试开发由政府提供资助的公益性安全文化产品。采取由政府出题,由政府投入经费,委托我市文艺演出团体创作、演出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的文艺节目,委托媒体单位创作户外广告,媒体导向广告,委托软件制作单位开发安全知识普及教育软件和动漫作品,委托新闻出版单位创作出版安全生产知识科普读物等等。通过政府引导,激发安全文化策划、生产企业创作的激情和活力,从而更好的培育、发展、繁荣安全文化市场。

2、多渠道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移动电信等各种传播媒体,向广大市民群众广泛宣传普及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安全防护和自防自救技能等。积极开发和创作既符合时代潮流又能为市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安全文化产品,增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园区工作,构建全民安全教育体系,初步形成较为健全的全民安全教育网络。

3、建设安全示范典型。积极开展安全社区、本质安全型工业园区、平安畅通县(区)和安全诚信企业等创建活动,建设一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安全园区、安全乡镇,树立具有示范效应的不同类型的安全典型,倡导和鼓励增加安全文化建设投入。

4、依托“12350”热线,建立南昌市安全隐患举报投诉中心。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查处事故隐患、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重点工程

(一)南昌市开展安全保障型城市创建工程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全市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各单位大力开展安全保障型城市创建工程,以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单位、社区和本质安全型县(区)为支撑,用5年左右的时间将南昌建设成为安全宜居、安全和谐的都市,使广大市民的安全幸福指数明显提高。

在整个创建工程中,重点推进四项工作:一是推进本质安全县区、乡镇、社区、乡村、企业的创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二是推进“六大行动”:即以高危行业结构优化行动、技术装备达标行动、全民安全素质教育行动、安全生产管理创新行动、职业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行动,着力提高城市安全发展水平。三是推进制订出台《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评价标准体系》,使整个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标准、有评价,有考核。四是在全社会积极倡导安全文化,推进安全生产领导体制、监管体制、投入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的制度保障体系。

创建工程分两步实施:一是2011年至2012年,广泛开展调研,制订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稳步推进创建工程的各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二是2013年至2015年,全面推进创建工程的实施,不断巩固已取得的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实现创建目标。

(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工程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2010]84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达标工作,至2015年,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办公用房达标率为100%,执法装备达标率分别为70%和60%以上,力争100%达标。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配置和完善安全监察专用车辆,现场安全条件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仪器仪表,事故调查取证分析设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个人防护装备和办公设备。

全面推进南昌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力争2012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以此为依托,开发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决策及指挥调度系统,应急通讯系统等,建设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完成全市应急救援装备资源调查摸底工作。

(三)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依托“数字安监”系统,利用基于宽带网络技术和视频技术的远程监控设施,实现对全市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生产场(区)远程视频监控,数据传输、安全管理的功能,并将远程视频监控的对象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延伸到重大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场站、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

继续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巩固“十一五”时期全市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的成果,继续采取挂牌督办、领导约谈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大督促整治力度。重点推进化工企业退城进郊、入园工作,重点打击无证非法生产行为。通过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建筑、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到2015年,全市重大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四)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培训工程

实施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五年培训工程,一是依托市、县区党校对县区、乡镇、街办、社区分管领导开展培训,培训面达100%。二是依托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开展培训,实行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100%。三是由市、县区两级安委会牵头,安监、建设、交通、劳动、工商等政府职能部门共同配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对小型企业主、普工、农民工以及重点行业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实行先培训后上岗。达到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的目的。各年度培训工作,由市安委会制订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四是开展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工作,到2015年,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六、保障措施

(一)科学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制定地区、部门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在发展中落实安全,在安全中促进发展,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积极完善安全生产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规划对安全生产的指导作用。建立完善市、县二级安全生产规划体系,以安全生产规划协调、统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步伐,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采取超常举措,把现有产业做大、做优、做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

 (二)严格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

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和市、县的安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建立领导沟通、工作例会和联合整治方式,定期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对策、部署任务。

强化安全生产控制目标指标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凡突破总体控制指标,或者发生重特大事故的,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实行安全生产评先一票否决。

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落实。凡是发生事故要先问责后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推行安全生产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实行事故企业负责人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度。

(三)营造氛围,积极倡导先进安全文化

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等方面宣传,积极开展“5·25”交通安全宣传日、“11·9”消防日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弘扬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和广度,倡导社会化、全员化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氛围,形成从学校到企业,从学习到就业,从家庭到社会的全过程、一体化的终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

坚持面向基层、面对职工群众的方针,促进安全文化的繁荣。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化和产业化,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四)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依据,加快建设项目“三同时”、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科技咨询与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等方面配套地方性规章和制度的建设,逐步形成以法律法规为主线,相关地方性规章和制度为支撑,系列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理念,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依法惩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严格执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五)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企业及社会多元化的投入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市、县两级政府实行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最低额度制度,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增加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投入,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吸引和引导各种社会资金参与安全生产设备更新改造和技术创新,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大高危行业企业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三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制订和完善促进企业安全投入的信贷、赔付、保险等政策。

(六)加强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

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借助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大众媒体,对忽视安全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典型事例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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