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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五十条具体措施摘要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4-28  访问量: 

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江西结合省情实际,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细化明确了五十条具体措施。现摘要如下:

一、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

1.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示批示,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

2.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担任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3.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主持会议研究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等重大问题。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带队督导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4.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巡视巡察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督查工作重点。

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5.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加强日常督查检查,确保对照清单狠抓任务落实。

6.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分兵把口、严格履责。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访谈制度。

7.健全落实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先期启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公路生命防护、安全监管信息化等一批工程项目。

8.严格落实《江西省开发区条例》,压实园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有关省直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督促工作。

9.各级政府要积极探索安委会实体化运行机制,做实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各级应急部门要理直气壮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责,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查办作用。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10.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并接受社会监督。

11.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2个专题、11个专项共289项重点任务清单,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等12项“巩固提升”攻坚。

12.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城镇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计划任务,完成对灰口铸铁管道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球墨铸铁管道的更新改造,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

13.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风险管控,研究制定全省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监管工作方案,组织划定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和禁止通行线路,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整体安全水平。

14.聚焦村居民宿、景区玻璃栈道、空中旅游项目、航空体育运动、无人机、共享汽车、储能电站、平台经济、室内冰雪活动场所、私人影院、婚纱影城等职能交叉领域和新业态新风险,以及危化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监管环节多的行业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提出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具体意见。

15.完成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评估工作,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安全无保障的及时予以纠正。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16.优化安全生产考核,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一并对下级政府和同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实施考核。

17.研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评估规定,2022年12月底前组织对近3年发生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及典型一般事故开展事故查处和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18.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责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要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五、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19.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落实从企业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五个一”活动和“十个一次”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一报告、双签字”制度,深化“双千示范”工程建设。

20.分级分类组织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

21.对企业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重特大事故要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六、深入扎实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

22.2022年4月至12月,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全面自查、专项检查、综合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全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遏大事故。

23.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压实责任、限期整改。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24.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严禁“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

25.制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条件和禁限控目录,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联合防控机制。禁止高安全风险、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以及外地淘汰关闭的产业转移化工项目落地。

26.对已认定的26个化工园区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等级复核,落实“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方案。

27.对2016年以来全省化工项目实施清仓式摸底、清单化管理,并适时组织市县集中开展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能上马开工,已经运行的坚决整改。

28.分类处置30万吨/年以下和长期停工停产煤矿,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升级一批非煤矿山,推动一批尾矿库和“无主”尾矿库闭库销号,深化烟花爆竹集中区建设。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29.组织对全省建筑施工、矿山、化工、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开展摸排整治,严格规范资质管理。

30.中央驻赣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强化对下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加强对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

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3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统一管理。规范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危险岗位严控劳务派遣用工数量,煤矿井下严禁使用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

32.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数占比超50%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中央驻赣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要带头减少危险作业领域灵活用工人员,但不能以安全生产为名辞退农民工。

33.深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攻坚。各类劳务派遣单位必须认真履责,特别是互联网企业、快递公司等平台企业要夯实培训等安全责任。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34.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聚焦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领域突出问题,聚焦矿山违法盗采、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危化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客车客船渔船非法营运等非法违法行为,打准打狠、打出成效。

35.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的处理。深挖严打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

36.强化违法违规曝光惩治,各设区市每月至少报送2起、有关省直单位每月至少报送1起典型案例至省安委办;每月至少组织1次“打非治违”典型案例集中曝光。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37.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常态化组织“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综合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省安委会各安全专业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2次联合执法或联合检查,设区市安委会每年至少组织2次异地交叉执法。

38.大力推广“互联网+执法”和“三位一体”执法,对各类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行刑衔接、失信惩戒、公开曝光力度。

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39.研究制定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有关规定,配齐建强市县两级监管执法队伍。对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被挤占、借用甚至改革后调减的坚决予以纠正。在探索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时,不得简单撤并安全监管执法队伍。

40.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队伍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提高专业监管人员比例,鼓励聘请安全生产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

41.组织对已赋权乡镇(街道)行使的安全生产领域执法职权进行评估,通过示范执法、执法培训、执法比武等提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安全执法能力和水平。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42.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

43.建立落实“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违法行为,在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信息员制度。

44.完善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

十四、严肃查处

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45.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应急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6.健全事故信息收集汇总、投诉举报、快速核查机制,凡存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的,对直接责任人、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47.应对突发疫情期间,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三项岗位人员证书延期复审、线上安全培训等便民惠民措施。

48.推进安全生产简政放权,制定实施安全生产领域“首违不罚”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全过程安全指导,对困难企业提供免费安全体检服务,持续推进“六稳”“六保”。

49.广泛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知识“人人学”、安全风险防范“大家谈”、安全风险隐患“随手拍”、安全宣传与实践“双五进”等系列活动。

50.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省级每3年、设区市每2年、县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扎实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确保实现乡镇(街道)“六有”、村(社区)“三有”。

来源:江西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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