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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0-02-12  访问量: 

     为了在严格科学防控疫情的同时保障物资供应,稳定社会预期,维持正常经济社会秩序,《通知》从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支持复工复产保障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四个方面,有序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企业做到以下四点:1.分批有序错峰返程返岗,采取对疫情高发地区人员、非紧迫岗位工作人员应适当延期返岗等措施。2.加强返岗人员疫情排查,要提前了解每个返岗员工最近14天的活动轨迹,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安排上岗等。3.强化工作场所疫情防控,企业要提前准备红外体温检测仪、消毒液、口罩等防控物资,落实隔离场所,保障通风,定时对厂区、宿舍、食堂、车辆等进行全面消毒和卫生保洁。4.保障返岗人员生产生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疫情期间实行错峰上班、网上办公和实行弹性工作制,职工用餐要推行分时分餐制等。
     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通知》要求:防疫和生活保障类企业尽快全面复产、其他类企业有序复产(各地要抓紧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排查,梳理列出复产企业和时间表,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2月10日起组织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抓紧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落实支持复工复产保障措施。落实应对疫情稳增长政策,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财税、金融、援企稳岗等支持政策,要落实落细省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确保条条有着落、事事有人办,畅通实施“最后一公里”,提升企业惠及面和获得感。抓好全产业链衔接,各地要针对本地区外出务工人员滞留实际情况,加强劳务供需对接,组织劳动力不足的企业就地招工、就地吸纳,实现用工替代。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督促企业开足马力生产。要协调上下游配套企业加强沟通,畅通产业链。制定煤电油气供应保障预案,防止集中复工复产可能带来的区域性、时段性短缺或价格大幅上涨。强化要素流通保障,严禁擅自拦截务工人员外出、阻断生产资料运输通道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重要交通干线以及关键物流枢纽正常运行。各地要将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相关运送车辆开通绿色通道。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时期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特别是要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认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生产安全有序。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而生产经营困难、资金断流的企业,加强帮扶救助和治理欠薪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各地对事关国计民生的急需物资生产资质或相关许可办理、企业登记、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不动产登记等事项,要开通一站式审批绿色通道。落实好我省积极应对当前疫情充分依托“赣服通”平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十项举措,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最大程度减少中间环节和书面材料,推动企业注册开办、纳税、缴费等更多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做到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运行调度、强化督促检查等工作。